报名咨询:024-88011111

驾校新闻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驾校新闻

《管理办法》中规定,沈阳驾校及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考6个月:私刻印章、仿冒领导或考试员签名,弄虚作假的;篡改、伪造考试成绩,骗取驾驶许可的;以考试合格为由,用欺骗的手段,向学员乱收费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考2个月:销毁考生成绩表,偷逃考试费、逃避扣证20天或重复使用考试费票据的;故意更改考试基本信息,偷换学.员照片的;以不正当方式与考场工作人员串通,作弊通过考试的;在主管部门批准的场地外组织培训或侵占道路培训的;未按公安机关规定的时间和线路进行培训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考1个月:学员身份把关不严,造成替考的;考试组织不力,候考秩序混乱的;候考车辆造险,引发交通事故的;未按许可的经营条件足额配备教练车辆的;教练车辆标识标牌不齐,车辆状况、安全防护装置不合要求的。对违反上述规定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沈阳驾校考排名分片区实施奖惩:排名第一的,每月各科目考试计划增加考试1场;排名最后的,每月各科目考试计划减少考试1场。

对停考的驾驶培训机构进行整改,验收合格,报经交通管理局批准后,方可恢复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