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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五条禁令”为,禁止沈阳驾校教练员以任何方式向学员讨取资产;禁止教练员无证上岗或持无效证件执教;禁止教练员辱骂、殴伤学员,粗犷教育;禁止教练员教育时期擅离岗位,酒后或疲惫执教;禁止教育时期教练车超载或搭载与教育无关人员。现在,运管部分现已印制了“五条禁令”车贴和《投诉公示》牌,各驾校需按规则将“五条禁令”车贴张贴在每辆教练车的指定方位,一起在报名大厅、学员候训亭、校内宣传栏等公共区域的夺目方位悬挂《投诉公示》牌,自动承受学员监督。
据介绍,运管部分将加大对违背“五条禁令”的教练员及有关驾校的查办力度。对违背第一条禁令的教练员,由地点地运管部分查扣其教练员证,连同查询资料逐级上报江西省运管局,由江西省运管局撤消其从业资历,记入黑名单,不再受理其教练员从业资历请求,并向社会公示。对初度违背第二、三、四、五条禁令中恣意一条的,地点驾校应责令该教练员中止执教6个月,并由本地运管部分暂扣其教练员证,一起安排其参与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训练,直至训练合格。对第2次违背第二、三、四、五条禁令中恣意一条的,由地点地运管部分查扣其教练员证,连同查询资料逐级上报江西省运管局,由省运管局撤消其从业资历,记入黑名单向社会公示,并不再受理其教练员从业资历请求。
此外,对驾校办理不严、学员屡次(三次以上)向运管部分投诉教练员违背“五条禁令”并查证事实的;不活跃合作运管部分对违背“五条禁令”的教练员进行处分的;不按规则张贴“五条禁令”和《投诉公示》,且拒不整改的;庇护违背“五条禁令”教练员,不合作运管部分查询取证的;聘任已被撤消从业资历的教练员从事驾驶员训练作业的,将由地点地运管部分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时期,由本地市级运管部分抄告同级公安交警部分中止受理该驾校学员报考。